原文: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湯陰縣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
《湯陰縣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於2017年3月2日印發,自印發當日起實施。現將《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製定的背景和依據
為切實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環境控製質量,防範大氣汙染風險,保障人民群眾人居環境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國家環保部製定了《關於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7〕29號)。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大氣汙染綜合治理的決策部署,安陽市政府印發了《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安政辦〔2017〕13號)。湯陰縣嚴格上級政策要求和規定,確保完成市政府下達我縣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結合我縣大氣汙染治理實際情況,特製定印發了《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湯陰縣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湯政辦〔2017〕13號)。今年是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終考年,此方案對我縣大力推進大氣汙染治理,不斷改善空氣質量環境有重大意義。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第二部分為工作目標,第三部分為主要任務,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提出總體要求。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堅持精準、精細、精確的原則,實施全民、依法、科學治汙,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責任追究、網格監管、排汙許可、生態補償、目標考核、督查督辦七項製度,持續深化工業汙染治理、燃煤汙染治理、揚塵汙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機動車汙染治理、秸稈禁燒、煙花爆竹禁燃、汙染天氣管控等攻堅措施,突出強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大氣汙染綜合整治。堅持“兩手抓,兩手硬”,一手抓大氣汙染治理,一手抓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打造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升級版,確保打好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完成全縣2017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全麵可持續發展。
第二部分:確定工作目標。落實《安陽市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下達我縣的責任目標和主要指標要求,即:到2017年底,城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控製在109微克/立方米以下,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製在6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20天以上。
第三部分:明確主要任務。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汙染防治任務要求,結合湯陰實際,部署了“強化工業汙染減排”、“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強化燃煤汙染治理”、“強化揚塵汙染治理”、“強化機動車汙染治理”、“持續做好禁燒禁燃工作”、“強化重點時段汙染天氣管控”、“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汙染綜合治理”、“加強重點鄉鎮在線監控監測能力建設”、“全麵完成湯陰縣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十個方麵重點任務。
第四部分:提出保障措施。從強化環保職責、認真謀劃部署、加大治汙投入、強化目標考核、嚴格督導檢查、強化執法監管、廣泛宣傳發動等七個方麵為方案實施提供保證。
三、《方案》的主要製度和解決的主要問題
《方案》為全縣大氣汙染防治製訂了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是指導當前一個時期全縣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一)關於明確單位職責問題。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的要求,縣政府與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簽訂2017年度大氣汙染防治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大氣汙染防治目標任務、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領導班子成員分包行政村和行業,建立完善環保網格監管體係
(二)關於科學謀劃部署問題。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方案》分別專題研究2017年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製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結合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強化治理措施,並製定本單位大氣汙染防治實施方案。
(三)關於治汙資金投入問題。一是縣財政多方籌措資金保障重點民生工程,二是支持企業提標治理,鼓勵引導企業加大運行投入,三是爭取中央、省資金支持。
(四)關於明確法律責任問題。《方案》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中,第(四)(五)(六)條規定了相應的曝光、扣繳生態補償金、問責、移交司法機關等措施,並對有關部門或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未履行有關責任作出了相應的責任追究規定。
(五)關於強化宣傳、公眾參與問題。利用湯陰廣播電視台、新湯陰時訊等主要媒體宣傳發動,公布監督舉報渠道,舉報獎勵等方法,營造全民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