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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湯陰縣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政府辦來源:政府辦時間: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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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湯陰縣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的解讀

湯政辦文〔2019〕49號


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湯陰縣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現將《湯陰縣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9年8月29日

 

湯陰縣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做好2019年全縣政務公開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係列部署,緊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及群眾關注關切,以提升政務公開質量為主線,加強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完善政務公開製度規範,以公開穩預期、強監督、促落實、優服務,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為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一、著眼穩定預期,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

(一)深入解讀重要政策措施。圍繞2019年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和主要預期目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培育壯大新動能、紮實推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加強汙染防治和生態建設、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務為重點,全麵公開、精準解讀相關政策措施,確保政策內涵透明、信號清晰,穩定社會預期,提振市場信心。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切實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

(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對減稅降費、金融安全、生態環境、脫貧攻堅、教育改革、食品藥品、衛生健康、養老服務、公正監管、社會保障、社會治安、房地產市場等經濟社會熱點,以及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要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回應,及時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加強重大突發事件輿情風險源頭研判,增強回應的針對性,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製,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係,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

(三)增強解讀回應效果。要充分發揮各部門政策參與製定者和掌握相關政策、熟悉有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的作用,圍繞人民群眾關注和社會關切,采用圖片圖表、音頻視頻、卡通動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展現形式,多用客觀數據、生動案例,進行立體式、多方位解讀,有效闡釋政策,提升解讀回應的權威性和針對性,真正讓群眾看得到、能理解。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多舉實例,多講故事。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重要社會關切,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時間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動態信息。回應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為群眾提供客觀、可感、可信的信息,發揮正麵引導作用。

二、強化權力監督,深入推進決策和執行公開

(四)推進重要決策公開。提高政策製定和實施的公開透明度,製定實施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要把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貫穿全程。在製定前,要主動及時了解企業所急所需所盼,努力使擬製定的政策更有針對性。在製定過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或聽取有代表性企業的意見,意見采納情況要及時公布或反饋。實施過程中,要根據實際設置緩衝期,為企業執行留有必要的準備時間。要加強對政策實施的後評估工作,該調整的適時調整,不斷提高政府決策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健全完善重大決策預公開製度和利益相關方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製度。

(五)推進重要部署執行公開。圍繞2019年政府工作任務,重點公開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重要部署執行和落實情況,全麵公開穩就業、穩金融、穩投資、穩預期係列政策措施執行和落實情況,深入公開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政府常務會議重要議定事項推進和完成情況。進一步加強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公開,通過公開強化跟蹤問效,增強落實執行力。

(六)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堅持“誰執法、誰公示”,全麵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強化事前公開,編製公開《行政執法主體清單》;各行政執法機關要編製公開《行政執法權責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公開救濟渠道、監督方式及本機關執法人員信息等。規範事中公示,執法全程公示執法身份;出具行政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政務服務窗口要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加強事後公開,行政執法機關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三、聚焦政策落實,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七)加強三大攻堅戰信息公開。圍繞防範化解風險,加大國有企業去杠杆、加強地方金融監管、依法規範政府舉債行為等信息的公開。圍繞推進精準脫貧、解決“兩不愁、三保障”麵臨的問題、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措施等方麵,重點做好相關政策舉措、扶貧項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精準扶貧貸款、行業扶貧相關財政資金等信息公開工作。圍繞持續開展大氣汙染治理攻堅、加快治理黑臭水體、防治農業麵源汙染、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整治、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城市垃圾分類處置等方麵,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信息公開。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圍繞深化“放管服”和“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度公開我縣落實中央、省、市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深化投融資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等工作舉措,加大“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推進情況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涉企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時間壓縮、流程優化的具體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精準傳遞政策紅利,讓更多市場主體知曉政策、享受實惠。通過深化公開,積極改善優化營商環境,打通政策落實“最後一公裏”。

(九)強化重點民生領域信息公開。加強民生實事項目征集、立項、進展及完成情況信息公開,接受監督、取信於民,切實把實事辦實、好事辦好。進一步做好就業、教育、醫療、養老、征地等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公共就業服務、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專項活動的公開力度,加強麵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專項活動的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就業供求信息。推進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序、內容、結果,招生方案、範圍、程序、條件、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公開,及時公開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供給的相關信息,促進發展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教育。圍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加大醫療服務、藥品安全、醫保監管、疫苗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結果等方麵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推進征地信息主動公開,加快曆史征地信息補錄進度。

進一步加大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治安管理、社會救助、住房規劃、用電用水、招商引資、城市管理等方麵的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各鄉(鎮)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轄區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麵的政府信息。

(十)細化財政信息公開。在做好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的同時,重點推進縣、鄉兩級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進一步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縣、鄉級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序、資金分配結果等。加大財政信息公開督導和通報力度。

(十一)繼續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信息公開。要根據區域、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地、本行業相關領域信息公開範圍,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將重點領域公開事項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持續加強重點領域公開專欄建設。

四、優化服務功能,加強公開平台建設

(十二)推進政府網站優質規範發展。加強政府網站日常管理和常態化監管工作,強化信息發布審核。平穩做好機構改革後政府網站信息更新工作,積極配合好市政府完成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管理和數據共享工作以及門戶網站IPv6改造工作。嚴格落實所有縣級以下政府網站永久下線的要求,將縣級以下政府網站原有內容整合遷移至縣級政府門戶網站。

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各鄉鎮、各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應優先在政府網站上進行發布。

(十三)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理順政務新媒體管理機製,建立健全相關工作製度,做好開設整合、內容保障、安全防護、監督管理等工作。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日常管理責任,做好安全防護和內容保障。發生社會和媒體廣泛關注的政務輿情,要及時通過重要政務新媒體傳遞政府聲音,消除公眾疑慮,正確引導輿論,相關政務新媒體要積極配合轉載。強化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等融合發展,實現數據同源、信息共享、服務同根,形成信息傳播和公共服務合力。

五、提升工作質量,完善公開製度規範

(十四)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要進一步理順和完善政務公開領導體製、工作機製,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推動工作。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將政府辦公室明確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支持其依法履行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能。嚴格落實把政務公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係且分值權重不低於4%的要求。根據政務公開新任務新要求新職責,加強政務公開機構建設、專職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

(十五)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以學習貫徹《條例》精神為主要內容加強業務知識培訓,提升信息公開工作能力。製定、完善相關配套製度,形成係統完備、管用有效的公開製度規範體係。

(十六)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各鄉鎮、各行政機關應當依據《條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複、歸檔的工作製度,加強工作規範。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信息,由製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對群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被申請部門不得隨意轉嫁工作到其他部門,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一經發現,將予以全縣通報批評,並對政務公開考核酌情扣分。

各鄉鎮、各部門貫徹落實本要點的主要情況,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向社會公開。並於2019年12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書麵報送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