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湯陰縣2020年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實施方案的通知》
《湯陰縣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自2020年4月30日起實施。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製作的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鞏固和深化省級園林城創建成果,適時提出爭創國家園林縣城的目標,緊抓百城提質工程契機,打造“智慧文化都,生態幸福城”。為居民創建一個整潔、舒適、優美的居住環境,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國家園林城市係列標準及申報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號)和《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GB/T50563-2010)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湯陰縣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實施方案》。
二、《湯陰縣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實施方案》的主要目標
2019年提出創建工作,力爭從2020年起,通過全縣人民2~3年共同努力,到2021年3月底,形成綜合管理到位、綠地建設規範合理、建設管控得力、生態環境優美、配套設施齊全、市政設施完善、節能減排達標的建設格局,各項指標達到或超過國家園林縣城標準,確保2021年通過國家園林縣城評審,成功創建國家園林縣城。
三、創建步驟
為鞏固省級園林縣城創建成果,堅持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對照國家園林縣城三年創建規劃和“偶數年申報、奇數年評選”的時序要求,確定2019年為啟動建設年、2020年為建設申報年、2021年為提升驗收年,通過3年的努力實現國家園林縣城創建目標。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
製定《湯陰縣2020年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實施方案》,成立湯陰縣創建國家園林縣城指揮部,分解創建各項指標及任務;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大力宣傳濃厚的創建氛圍。
(二)具體實施階段(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
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創建工作方案中的各項任務;做好創建工作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做好創建的申報工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聯係和對接省廳,確保一次性驗收通過。
(三)自查自評與初審階段(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
召開全縣創建國家園林縣城推進會,邀請上級部門領導和專家現場指導,聽取意見和建議。對照評審標準要求,對軟、硬件建設進行全麵、係統的排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
(四)迎接考評階段(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
2020年9月底前完成基礎資料收集,2021年6月底前,通過省住建廳向住建部提交創建工作技術報告(DVD音像片)、資料匯編、台賬資料等材料,鞏固創建成果,做好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保障措施
成立創建國家園林縣城指揮部,由書記任政委,縣長擔任指揮長,各相關單位責任人任成員,分解細化創建任務,壓實責任,實行創建專項目標責任製,建立工作督查製度,把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工作列入縣政府專項督查重點工作。廣發宣傳,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確保創建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