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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相關製度要求 (150條)
發布:靳永軍來源:湯陰縣教育局時間: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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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相關製度要求

一、製度建設

1.學校治安管理製度(門衛管理製度、值班製度、巡邏製度、文體場所安全管理製度、師生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學生生活區、場、所等安全保衛製度)。

2.學校日常安全管理製度(教學活動、體育課、實驗課、學生日常行為安全、學生宿舍安全、樓道防踩踏安全、校產安全、社會實踐、學生外出活動安全製度等)。

3.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製度(消防設施設備維護、責任書簽訂、消防宣傳演練、教學區、學生公寓、實驗室、計算機室、鍋爐房、配電房、食堂等製度)。

4.學校衛生防疫管理製度(環境衛生、食品衛生、食堂衛生、飲用水衛生製度、衛生防疫防治製度等)。

5.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製度(校車管理、校園內交通、校外集體活動、校園周邊交通設施等)。

6.實驗室、危險品儲藏室、危險物品管理(采購、貯存、保管、領取、使用、檢查、銷毀等)製度。

7.學校校園網、信息安全管理製度(機房管理、網絡管理和信息監控)。

8.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製度(校所聯防、警校共建製度、配合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製度等)。

9.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製度(對自然災害、社會事件、衛生類、事故類、考試安全類、網絡安全類事件的預警機製、防範措施、應急預案等)和專項應急預案(涵蓋學校防溺水、交通、防火、防控傳染性疾病、防食品中毒、防實驗室事故、防範治安事件、防範雨雪冰凍以及暴風雪等災害、學校大型集體活動、防踩踏、校舍安全等主要方麵)。

10.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製度(安全法製教育、自護自救意識及能力培養培訓、心理疏導)。

11.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製度、台帳建設製度。

12.學校安全信息報送製度。

13.中等職業學校實習安全管理製度(校內實習的安全管理、到實習單位的安全管理製度等)。

14.安全責任追究製度。

15.學校安全工作建檔製度(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16.建立學生健康管理製度,學校應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行為的學生,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二、安全教育情況

17.安全教育是否納入課堂教學,做到 “計劃、師資、教材、課時”四落實。

18.學校是否堅持每天下學前開展“課後一分鍾”安全提醒教育,校園大門口是否有固定的安全教育提醒牌或電子屏幕滾動的安全提醒字幕。

19.學校是否重視和堅持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是否有固定的宣傳陣地和固定的宣傳欄。

20.學校是否組織開展“每月一主題”安全教育活動:是否製定方案,是否開展活動,是否進行總結。

21.學校是否堅持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

22.中小學是否配備法製副校長,是否充分發揮他們在學校法製和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23.開學初、放假前是否開展專題安全教育,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是否製定方案,是否開展活動,是否進行總結。

24.學校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疏散演練是否落實,有無具體的演練方案;師生是否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25.學校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是否能與學生的課間操、放學、大型活動集會等活動相結合。

26.師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學校的各項安全製度,能否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7.學校是否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和聯係,指導家長采取有效措施,對孩子進行教育與監管。

28.學校是否加強與社區(村)的溝通和聯係,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區(村)“三位一體”的學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網絡。

三、交通安全

29.校園是否建立較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製度。

30.校園內交通標誌是否齊全;校內車輛是否在指定區域內停放。

31.學校門前是否設置交通安全標識標牌等警示標誌。

32.學校在上下學高峰期間,是否有交警和校內值班人員維持校園門口及校內交通安全秩序。

33.學校是否有人在重點時段進行值班巡邏。

34.學生是否知曉交通法規,是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35.接送學生車輛是否是取得標牌的合法校車。

36. “取得標牌的合法校車”是否建立安全管理製度和檔案;是否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員的準入製度;是否按要求統一噴塗標識和使用學生接送車專用車牌。

37. “取得標牌的合法校車”和其他校內車輛是否定期保養、維護、檢測,保證安全的規定。

38. “取得標牌的合法校車”車載滅火器及消防錘是否按照規定配備,並完好有效。

39.“取得標牌的合法校車”乘載人數是否在核定人數內,校車是否超速行駛。

40.“取得標牌的合法校車”上是否設有專人負責學生上下車管理,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交接措施是否落實。

41.“取得標牌的合法校車”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適應工作,有無酗酒等不良嗜好影響正常工作的現象。

42.學校周邊是否有交通安全隱患,是否向駐地相關部門報告要求進行整治。

43.學生上下學是否存在乘坐“三無”車輛、超載車輛及拚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個人機動車等現象。

四、消防安全

44.學校是否製定消防安全製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重點部位(教學樓、圖書館、學生宿舍、實驗室、實訓樓、鍋爐房、變電房、學生食堂等)是否有消防製度並張貼於醒目處。

45.室內消防栓箱內配件是否齊備、完好。

46.消防管上的閥門是否啟閉靈活。

47.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實訓樓、食堂、學生宿舍、變電房、鍋爐房等重點部位是否配備足夠滅火器材,擺放位置是否合理。

48.是否有疏散標誌,疏散標誌安裝位置是否合理。

49.是否有應急燈,應急燈能否正常工作。

50.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學生宿舍消防疏散通道門夜間是否上鎖。

51.師生能否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52.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誌、防火門、消防自動報警係統等設施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53.食堂天然氣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檢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54.教學區和學生宿舍是否有違章用火、用電現象。

55.室內用電是否有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56.配電箱體及開關、插座麵板是否完好無損,接線是否牢固,有無裸露現象。

57.電線是否老化,線路有無超載現象。

58.線路是否混亂,有無亂搭亂接電線現象。

59.教室、微機室、實驗室等重點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燈滅,切斷電源。

60.燈具、吊扇懸掛是否牢固,有無隨時脫落可能。

61.教學樓、圖書館、學生宿舍、食堂及公共活動場所的電器線路、燃油燃氣設施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

62.學校教學樓、辦公場所、學生宿舍等建(構)築物、計算機機房、電教設備、通信係統、金屬旗杆等設施,是否按照防雷規範的要求安裝防雷裝置。

63.屋麵明設避雷帶焊接點是否鏽蝕、鬆脫,是否定期(一年一次)請有檢測資格的檢測單位對校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

五、衛生安全

64.學校是否建立衛生製度,認真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是否按規定設置醫務(衛生)室,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及個案谘詢室,配備衛生工作人員,保健教師及心理教師。

65.是否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監測,定期組織學生體檢;是否掌握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並建立全體學生及特殊體質學生的安全信息檔案。

66.學校是否開展衛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學生是否養成衣、食、住、行等方麵的良好衛生習慣。

67.學校是否嚴禁吸煙,創建無煙學校。

68.學校是否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政策,是否認真貫徹落實。

69.學校食品衛生製度是否健全(一般包括責任追究製;食品留樣製;食物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原料采購索證索票製度;庫房管理製度;采購食品驗收製度;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製度(如亞硝酸鹽);粗加工管理製度;烹調加工管理製度;麵食製作管理製度;配餐管理製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製度;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製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製度;衛生檢查製度和餐廳衛生管理製度等)。

70.食堂食品購買、運輸、儲存、加工及留樣等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

71.食堂相關證照是否齊全,是否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工作人員是否持健康證上崗並定期體檢。

72.食堂整體環境和餐具是否嚴格執行定期消毒製度。

73.食堂建築、設備和環境是否符合衛生及安全(包括用電、用火、用水、用氣等)標準及有關要求。

74.實行學校食堂承包(托管)經營的是否建立準入製度,是否明確學校、承包方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中的職責。

75.學校是否建立傳染病、流行性疾病等疾病預防和控製措施,是否製定應急預案。

76.學校是否根據季節特點,組織師生開展常見病、傳染病防治宣傳,做好傳染病等疾病預防和救治工作。

77.在傳染病高發時期,對控製學生常見病、傳染病是否有預防措施,是否落實傳染病報告登記製度,是否落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製度,是否落實晨檢製度,是否及時了解和報告有關信息。

78.學校是否製定飲用水衛生管理製度,學校采購的純淨水是否有有關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明、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和桶裝水質檢報告。

79.學校是否建立衛生監督檢查製度,定期進行衛生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教育教學設施安全

80.學校的所有教學儀器設備設施是否按照規定,落實防潮、防塵、防熱、防蟲、防鏽、防磁、防碰、防變質、防揮發的安全措施,是否有可行的應急預案。

81.化學實驗室有無專用排風設備。換氣裝置。

82.電教設備是否懸掛牢固,有無脫落、傷人可能。

83.體育設施、教(玩)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無鋒利堅硬部位和鬆動斷裂現象。

84.文體活動場館、勞技課場地、器材、實驗室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是否規範。

85.對教學設備、運動場地、器械是否經常進行檢查,是否保證教學設備完好、保持運動場地平整和清潔,是否合理地劃分活動區域和設置警戒標誌。

七、危險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

86.實驗室是否建立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87.實驗室是否建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安全管理製度。

88.實驗室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實驗教學在使用有害有毒等危險化學物品時,是否有安全防範措施,是否按規範操作,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89.儲存室是否符合防火、防爆、防盜、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有技防設施(視頻監控設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90.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是否在同一室內存放,保管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及有關專業知識培訓。

91.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是否專庫專櫃存放,是否由專人管理,雙人雙鎖;是否定期實行檢查核對。

92.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危險設施設備是否有明顯警示標誌。

93.學校各種危險品是否嚴格登記造冊,是否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台帳。對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出入庫是否有精確計量和記載,嚴禁任何人私自將危險物品帶出保管室或實驗室。

八、學生住宿安全

94.是否建立和製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製度(含24小時值班製度,夜間巡查製度,夜間清點製度,定期消毒、通風和傳染病防控等衛生製度,基礎設施的運行、使用和維護製度,物品登記、保管和使用製度,會客製度,外來人員登記製度,異常情況報告製度,緊急疏散製度等)。

95.學校是否配齊配全宿舍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及有關安全保衛知識培訓。

96.學校是否實行領導帶班、中層幹部夜間輪流值班、巡邏檢查製度。

97.學生宿舍是否落實24小時值班和夜間巡查製度,是否做好夜間巡查、值班記錄;是否堅持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

98.學校是否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防範工作的管理,是否安裝技防設施;是否加大了對女生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力度,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99.學生宿舍是否有留宿外來人員、使用蠟燭照明看書、使用禁用的大功率電器、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存在安全隱患物品的現象。

100.學生宿舍是否經常開展收繳管製刀具、收繳易燃易爆危險品、收繳存在安全隱患物品的工作。

101.學生宿舍樓是否按要求配備室內消防栓和滅火器;是否設置符合安全規定的安全疏散標誌;樓梯口是否安裝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是否用鐵柵欄封閉,安全疏散通道門是否上鎖。

102.學校對住宿生是否開展有關生存自救知識,基本的滅火、逃生技能培訓,住宿生是否掌握基本自我保護技能(如防火、防盜、防震等)。

103.學生宿舍是否經常開展安全疏散演練,是否製定了應急預案,緊急情況下是否按指定的路線從安全通道撤離(應急撤離路線圖)。

九、校舍及建築工地安全

104.學校是否有危房,是否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教室及其他附屬用房、設施。

105.學校周邊是否有危房或正在施工無設置安全隔離帶的建築工地。

106.是否有改變使用功能的校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7.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的樓梯寬度、高度和欄杆高度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108.學校建築物防雷裝置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是否認真落實各項防雷減災措施。

109.學校圍牆等附屬設施是否存在傾斜、開裂等安全隱患。

110.校園內道路、校舍樓道、走廊夜間是否有照明設施。

111.學校在防汛抗洪期間,受惡劣天氣、雪災影響後是否對學校校舍進行安全檢查

112.校舍有無危房或破舊校舍,校舍有無地質災害危險,受惡劣天氣、雪災影響後的圍牆和自行車棚的安全情況。

113.學校在建項目,學校與施工單位是否簽定安全施工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施工單位是否有專職安全管理員,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

114.教學生活區與施工現場是否嚴格隔離,施工現場是否有安全網、安全警示標誌,是否有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靜電和防滲漏等設施和措施;是否落實防範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和大型建築機械事故的應急措施。

十、樓梯、樓道安全

115.樓梯、走廊、護欄的設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堅固。樓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平整暢通。

116.學校是否建立了上下樓梯的管理規定和應急預案。

117.學校在每一層樓梯口是否裝配照明燈和應急燈,是否由專人管理和及時維護,保證正常照明。

118.值日領導每天是否加強校內巡視,值日教師每天是否對樓道進行安全檢查,是否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排除。

119.學校在各樓梯醒目處是否張貼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項;是否在每一個樓梯的中間畫一條紅漆粗線,以提示學生上下樓梯靠右。

120.學校在重點時段(升旗和課間操結束後,課間休息、集中放學和晚自習時間、大規模集體活動時間)、重點部位(教學樓和其他學生集中通過的主要通道)是否安排學校領導、教師在樓梯口值班,指導學生有序通過,安全疏散。

121.是否建立學生幹部安全值日製度,學生幹部每天下課期間是否堅持在各層樓梯口和樓梯轉折處執勤,負責疏通學生上下樓梯。

122.是否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各班是否張貼安全疏散路線圖,全校各班是否按照學校規定的樓梯上下、有序分流。

十一、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123.學校是否建立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隱患排查製度,是否按時匯總上報。

124.校園周邊是否有違章建築及易倒易塌的危險建築。

125.校園周邊是否有建設項目施工場地,吊臂是否覆蓋教室、宿舍等學生、幼兒活動場所。

126.校園周邊是否存在生產、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127.校園周邊200米範圍內是否存在網吧、電子遊戲廳,以及幹擾正常教學秩序的歌舞娛樂場所;網吧是否存在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行為;電子遊戲廳等是否存在利用電子遊戲機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的行為;是否存在無證經營的遊戲、遊藝和歌舞娛樂場所。

128.校園周邊200米內是否存在福彩、體彩彩票投注點。

129.校園周邊商店、小餐飲店是否存在占道經營、兜售不良出版物、不良玩具和“三無”食品。

130.校園周邊是否存在流動的飲食攤點,流動的書刊、音像、動漫製品攤點。

131.校園周邊是否存在音像製品店、出租書刊店;是否存在含有禁止內容(含有反動、色情、淫穢、賭博、暴力等)的文化產品及違法經營行為。

132.校園周邊是否存在社會閑雜人員在學校附近敲詐勒索傷害學生的行為。

133.校園周邊危險水域是否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134.學校周邊交通標誌、標線及各類安全設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黑校車”、“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種非法營運車輛。

十二、學校治安防控體係建設

135.學校是否有安全保衛工作機構;是否有專職保衛幹部或兼職保衛幹部,保衛幹部是否按要求著裝上崗。

136.學校是否有專職保安人員,是否按要求配備專職保安;是否配備防暴自衛器材(警棍、辣椒水、鋼叉等),是否起到發現和阻止外來非法入侵及有效報警的作用。

137.是否建立人員進出登記製度;有無人員進出登記記錄;確因工作關係需進校的,是否嚴格查驗身份,是否與聯係人溝通並履行嚴格登記備案手續。

138.每天校級領導1人、教師上下學時段在學校門口值班製度是否堅持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是否佩帶紅袖標。

139.是否建立一支由學校領導、黨員骨幹、青年教職工組成的應急處置、治安聯防隊伍;在上學、放學重點時段內,是否進行校園內安全巡查工作。

140.在午休等非上課時段內,是否定時進行校園內安全巡查工作。

141.是否協調公安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特警在上學、下學重點時段內,對校園周邊進行治安巡邏。

142.每月進行一次全麵安全隱患排查製度是否落實;每月匯總表是否按時上報。

143.校園是否開展違禁物品尤其是管製刀具收繳工作。

144.學校是否排摸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是否排查學生中間發生的各種矛盾衝突,是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調處、及時解決,避免事故發生。

145.學校是否協調有關部門排查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長期纏訪鬧訪人員、仇視社會或揚言滋事報複等高危人員;是否落實專人管控。

146.是否建立了校所聯防、警校共建製度。

147.學校重點場、室是否安裝防撬、防盜等安全防範設施。

148.對外開放的體育場館是否采取有效的隔離和防範措施。

149.學校校界圍牆或柵欄是否符合安全防範工作要求,是否能有效阻擋外來的非法入侵;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圍牆或柵欄是否采取加高、加寬或加固等措施處理,是否安裝了周界報警設施。

150.學校是否安裝功能完善的視頻監控等技防係統。視頻監控是否覆蓋學校主要出入口及周邊外環境、校內主要通道、學生食堂、實驗室、圖書館、大禮堂、文體活動場館等人員聚集場所、重點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