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放權賦能改革承接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
現將《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放權賦能改革承接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和依據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精神,經研究論證,縣政府決定承接255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二、主要內容
《意見》明確賦予縣(市)的255項省轄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共涉及我縣相關部門19家,分別為:縣發改委33項、縣教育局10項、縣工信局(縣科技局)31項、縣公安局5項、縣民政局1項、縣司法局20項、縣人社局8項、縣自然資源局14項、縣住建局(縣人防辦)10項、縣交通局54項、縣水利局2項、縣農業農村局2項、縣商務局1項、縣文廣體旅局(縣文物局)35項、縣衛健委5項、縣市場監管局15項、縣醫保局1項、縣城市管理局6項、縣生態環境分局2項。
本決定要求縣直相關部門要對權責清單進行調整、公布,同時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充分激發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活力。
三、實施時間
2021年12月16日
四、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中共湯陰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解讀人:任曙光
聯係電話:0372-6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