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壓縮行政許可辦理時限,落實“最多跑一次”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登記、食品生產許可核發、藥品經營許可核發等事項實行容缺辦理。對實行容缺辦理的事項,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請材料存在欠缺瑕疵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窗口先行受理,進入正常審批程序,並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或補正的材料、形式、時限和超期處理辦法,待申請人補齊或補正全部材料後,出具辦理結果。結合企業和群眾業務辦理現實需求,湯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製定了《容缺受理材料清單》(附後),現予公告。
附:容缺受理材料清單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容缺受理材料清單 | ||||
序號 | 業務辦理項名稱 | 事項類型 | 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名稱及情形 | 備注 |
1 | 計量標準新建考核申請 | 行政許可 | 可以證明計量標準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如果適用)(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2 | 計量標準複查考核申請 | 行政許可 | 可以證明計量標準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如果適用)(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3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新建申請 | 行政許可 |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4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複查申請 | 行政許可 |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5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擴項申請 | 行政許可 |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6 | 專項計量授權新建申請 | 行政許可 |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7 | 專項計量授權複查申請 | 行政許可 |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8 | 專項計量授權擴項申請 | 行政許可 |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 |
9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認定(取證) | 行政許可 | 考生身份證複印件不清晰的 | |
10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認定(複審) | 行政許可 | 原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 | |
11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初次申請) | 行政許可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信息填寫不完整的 | |
12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單位變更) | 行政許可 | 原《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 |
13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更名變更) | 行政許可 | 原《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 |
14 |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 | 行政許可 | 營業執照 | |
15 |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換發 | 行政許可 | 營業執照 | |
16 |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經營範圍變更 | 行政許可 | 營業執照 | |
17 |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注冊地址變更 | 行政許可 | 營業執照 | |
18 | 食品生產許可新辦(縣級) | 行政許可 | 1.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
19 | 食品生產許可變更(縣級) | 行政許可 | 1.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
20 | 食品生產許可延續(縣級) | 行政許可 | 1.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
21 | 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核發 | 行政許可 | 1.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
22 | 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變更許可事項 | 行政許可 | 1.《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未能提供紙質證書原件) |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
23 | 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延續 | 行政許可 | 1.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