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 首頁 > 重點領域公開 > 義務教育 > 政務公開 > 政策法規
湯陰縣中小學幼兒園食堂製度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製度、采購索證索票、食品留樣製度
發布:靳永軍來源:湯陰縣教育局時間:2023-04-23
分享:

 湯陰縣中小學幼兒園食堂製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製度

為規範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製定本製度。

1. 凡在本學校食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保管員、食品安全管理員等)均應遵守本製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一年以上的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學校食堂應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並記錄。發現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後,方可重新上崗,調離、返崗情況應詳細記錄。

5. 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學校食堂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6. 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統一保存,複印件張貼在餐廳的顯眼處,以備用餐學生或教師隨時查驗。

(二)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台賬記錄製度

為規範學校食堂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管理工作,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製定本製度。

1. 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管理工作,專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 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並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 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複印件,(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少量或臨時采購的,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複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6. 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7. 采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8. 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係方式、進貨日期等。

9. 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三)食品留樣製度

為規範學校食堂食品留樣管理工作,保障師生餐飲食品安全,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製定本製度。

1. 學校食堂應對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進行留樣,以便必要時進行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 食品留樣應采集操作加工完成後的食品成品,不得特殊製作。

4.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汙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200g。

5. 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汙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箱內,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6.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幹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