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一、製定依據
依據《河南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9號),結合我縣實際,製定該通知。
二、主要內容
《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主要包含了正文和附件兩部分內容,對清理結果、數量、實施時間等進行了說明。根據清理結果,此次清理分為保留、修改和廢止三類行政規範性文件,並將三類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作為附件予以說明。其中,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22件;需修改的行政規範性文件2件;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41件。凡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凡決定修改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與上位法有衝突的條款不得適用,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啟動規範性文件修訂工作,按程序重新發文。
三、實施時間
2023年11月30日
四、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湯陰縣司法局
解讀人:劉現洪
聯係電話:0372-630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