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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信用安陽來源:信用安陽時間: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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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交文〔2023〕53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交通運輸局,航空港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廳直屬有關單位,廳機關有關處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設和交通運輸部關於信用體係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我省“信用交通省”建設向基層一線延伸,加快信用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以信用高質量建設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省廳製定了《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設實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設決策部署和交通運輸部“信用交通省”建設向市縣等基層一線縱深推進的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深化我省“信用交通省”建設,拓展信用監管應用,強化省市聯動,全麵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水平,以信用高質量建設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決定開展“信用交通市”建設工作,製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關於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的決策部署,以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設為載體,全麵推進信用理念、信用製度、信用手段與交通運輸各領域、各環節深度融合,進一步健全製度規範、加強監管創新、強化省市協同,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和社會服務機製,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製度性交易成本,為優化全省營商環境、加快交通強省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二)建設目標

到2025年底,市級層麵交通運輸信用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基本完善,“信用交通省”建設成效更加深化。信用與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等業務領域融合更加深入。信用查詢在行政審批、行政檢查、工程招投標、評優評先、財政資金扶持等事項中廣泛應用,審批、監管和服務效能不斷提升;信用監管在客貨運、出租車、城市公交等領域不斷拓展,運輸服務水平大幅提升;“兩客一危”領域安全監管向事前預防和分級分類管控轉型,行業安全治理成效更加深化;信用治超、源頭監管、“輕微免罰+承諾”等監管舉措得到廣泛推廣,“信用+執法”體係基本建成。全省交通運輸行業基本實現人、車、企全流程信用監管閉環,信用在提升行業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加快交通強省建設等方麵的基礎支撐作用顯著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工程建設領域

1.全麵落實項目建設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主體責任,加快解決立項、土源、“三杆”、拆遷、壓礦等問題,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保障項目建設環境,確保年度建設任務按時完成。

2.加強履約監管和信用評價。以項目履約監管為核心,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市場從業主體信用管理。完善公路水運從業單位及從業人員信用“一戶式”檔案,將工程項目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資質、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列入失信責任追究範圍。按照省廳部署,規範開展本地區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信用評價初評工作,評價結果及時報送省廳。

3.強化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建立從業主體信用評價結果與招投標、“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等事項關聯管理機製。對信用等級高的投標人,可按省有關規定給予免於信譽審查、提高履約信用分、減免保證金等激勵措施;對信用等級低的投標人,招標人可依法自行設定處理方法,對其投標活動予以限製。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依據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

4.嚴格招投標活動行政監督。按照省廳規定的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工作管理權限,加強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做好有關文件備案、開標評標活動現場行政監督和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調查處理。定期開展對縣(區)交通運輸部門招投標監督工作的檢查,切實保障民營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投標活動的權利。

(二)道路運輸領域

5.加強道路客運市場信用管理。按照“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在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中實施告知承諾,優化審批辦理。督促企業落實運輸服務質量、擬投入車輛和聘用駕駛員等承諾事項。開展客運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和駕駛員誠信考核,對考核等級高的企業,在節假日運力保障、新增運力、擴大經營範圍、經營權延續等方麵予以優先考慮。

6.推進道路貨運監管信息化。落實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網絡貨運經營外)告知承諾製,加強普貨車輛智能視頻監控設備的推廣應用,實現不安全駕駛行為自動識別和實時提醒糾正。落實危貨運輸電子運單管理製度。對轄區網絡貨運企業實現全覆蓋監管,督促企業實時準確上傳運單。

7.保障城市公交平穩有序運營。開展公交行業突出問題排查治理,全麵摸排欠薪欠保情況,建立風險隱患台賬,實現預警、清欠工作常態化。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規製辦法,足額兌現財政補貼。規範城市公共汽電車運營管理,確保城市公共汽電車線路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合規、企業符合準入條件、許可符合程序。

8.加強出租汽車行業信用建設。強化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應用,推進巡遊車通過車載終端、頂燈或服務監督卡等形式標注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督促網約車平台公司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客戶端標注網約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打造出租汽車領域“看得見的信用”。提升網約車合規化水平,及時清退不合規車輛和駕駛員。

9.強化駕培和維修行業信用監管。落實駕培和維修行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加強從業主體守信激勵,引導消費者選擇信用等級高、培訓質量好的駕培機構,優先推薦信用等級高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公務車輛維修定點單位或招投標,促進企業誠信經營。

10.探索推進“信易行”。積極探索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在交通出行、車輛維修、車輛救援等方麵享受便利,鼓勵推行誠信個人乘坐公交、長途客車等便利優惠措施,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對誠信個人推行汽修費用優惠、免費車輛救援、免費車檢等服務。

(三)安全生產領域

11.推進雙重預防機製建設。督促企業按照法定要求,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機製建設,幫助引導企業全麵辨識管控安全風險,規範隱患排查治理流程。對雙重預防機製未建立、建而未用或未按規定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企業實施重點管控,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防範事故發生,提升行業本質安全水平。

12.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和車輛智慧監管。依托省綜合交通運輸管理服務平台,加強轄區人、車、企全鏈條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超速、疲勞駕駛、未經許可和超越許可事項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隱患突出的企業采取警示、通報、約談、重點監管等措施,實現智慧監管、信用監管、分類監管。

13.規範“兩客一危”運輸企業安全等級評價。依法依規、嚴格規範做好“兩客一危”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數據采集工作,每季度按照省廳評價標準對轄區內企業進行“紅、橙、黃、藍”安全等級評價。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切實降低本地區紅碼、橙碼企業占比。

14.嚴格分級分類監管措施落實。強化“紅、橙、黃、藍”企業分級分類監管,對藍碼經營者實施政策資金支持、評優評先、優化辦理程序等激勵性措施;對黃碼經營者實施輕微警示性措施;對橙碼、紅碼經營者采取納入重點監管、審慎使用告知承諾製、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懲戒措施。

(四)執法領域

15.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對照全省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績效評價體係,對本地區交通運輸執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和深入整改。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管理,提升執法服務能力和水平。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嚴格執行“八不準、六嚴禁、四必究”,全麵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6.加強行政處罰信息歸集應用。進一步加強行政處罰信息歸集和公示,嚴格落實抄告主體責任,依法做好行政處罰信息抄告工作,加強信用核查和應用,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推行輕微違法告知承諾製,引導市場主體自覺承諾踐諾。積極指導失信主體進行信用修複。

17.強化信用治超管理。推進大件運輸全鏈條監管,在大型設備生產企業、大件運輸企業中推廣應用信用承諾製,推動信用承諾信息公開,依據超限超載運輸違法行為信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落實“一超四罰”,加強源頭管控。積極開展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當事人名單認定、公示、發布工作,規範告知程序,依法依規落實限製市場準入、納入重點監管等失信懲戒措施。

三、組織實施

(一)統籌組織。廳信用體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廳信用辦”)牽頭組織開展“信用交通市”建設及評估工作,會同廳相關業務部門加強對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建立健全全過程跟蹤監測和抽查督導機製,確保“信用交通市”建設各項任務順利推進。

(二)推進實施。各地市交通運輸局依據建設評價標準(見附件),組織相關部門共同推進“信用交通市”建設工作,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政策支持和資金支持,及時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建立工作台賬,全麵、客觀、準確掌握推進情況。

(三)日常監測。省廳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加強對各地市相關業務領域工作開展情況的日常監督,通過資料搜集、數據監測、監督檢查等方式,及時了解各地市指標任務進展情況,做到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

(四)年度評估。建設期內,各地市交通運輸局對照評價指標,每年2月底對前一年度“信用交通市”建設成效進行總結,形成年度總結報告報送至省廳,對數據來源為“地市上報”的指標一並提交佐證材料。省廳相關部門在審核報告的基礎上,結合日常監督掌握情況,對各地市相關領域信用建設情況分別考核打分,廳信用辦匯總各業務領域打分進行綜合排名。

(五)評選命名。省廳按年度對“信用交通市”建設成效明顯的地市進行表揚,對排名前六名的地市授予“信用交通市”稱號。對評估年度內發生交通運輸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性重大群體事件造成嚴重負麵輿情、執法人員違法違紀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工程建設領域出現廉政問題造成較大影響的地市,取消“信用交通市”評選資格。

(六)結果應用。對評為“信用交通市”的地市,省廳在項目安排、政策資金支持等方麵予以傾斜。對年度評估排名後三名的地市進行通報,並在相關表彰獎勵、政策支持等方麵進行限製,取消省廳評優評先資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地市要充分認識“信用交通市”建設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落實人員、資金保障,加強與當地發改、市場監管等部門對接協調,推動各項建設任務落實。

(二)加強督促指導。省廳將建立完善信用工作通報機製,跟蹤掌握各地市建設工作推進情況。定期召開推進會,壓實各方責任,加強對“信用交通市”建設的全過程跟蹤指導。

(三)鼓勵探索創新。鼓勵各地市結合實際,加強對各業務領域信用承諾、分級分類監管、“信易批”“信易行”等“信用+”手段的探索應用,不斷拓展信用監管場景,打造本地信用監管特色亮點。

(四)加強總結推廣。各地市要注重總結提煉“信用交通市”建設中的典型案例、創新做法和成熟經驗,並向省廳報送。省廳將通過工作簡報、“信用交通·河南”網站等形式進行宣傳推廣並擇優向交通運輸部推薦,加強經驗交流,強化示範引領,為我省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信用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