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複議辦法〉的決定》已經2024年2月28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局長:曹淑敏
2024年3月4日
關於廢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複議辦法》的決定
為推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全麵有效實施,根據《規章製定程序條例》的相關規定,決定廢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複議辦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5號)。
《關於廢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複議辦法〉的決定》已經2024年2月28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局長:曹淑敏
2024年3月4日
關於廢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複議辦法》的決定
為推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全麵有效實施,根據《規章製定程序條例》的相關規定,決定廢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複議辦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