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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我縣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標準的通知
發布:張高宏來源:湯陰縣交通運輸局時間: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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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各巡遊出租汽車公司: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巡遊出租汽車價格形成機製,提高巡遊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質量,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河南省政府製定價格行為實施細則》《政府製定價格聽證辦法》《河南省定價目錄》等相關文件規定,在依法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程序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我縣巡遊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報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對我縣巡遊出租汽車價格進行適當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運價標準

(一)起步公裏為2公裏,起步價5元,每公裏運價1.4元。

(二)等候費:5分鍾內免費等候,超過5分鍾收取等候費,每5分鍾按一公裏計價;載客運營時時速低於12公裏及以下時,執行時距並計收費。

(三)返程費:單程超過5公裏以後,超過部分在基本運價基礎上加收50%返程空駛費(即每公裏運價2.1元)。

(四)夜間行駛費:22:00—6:00加收夜間補助費30%。

(五)節假日補助:春節期間(初一0:00至初三24:00)計價器外每客次加收10元。

(六)計價器以元為計價顯示單位。

二、相關要求

(一)縣交通運輸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我縣巡遊出租汽車行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暢通投訴渠道,積極處理運價糾紛和服務質量投訴,進一步提升行業服務質量。

(二)相關執法部門對不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計價設備收費、隨意漲價等出租汽車行業經營違法行為,要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出租汽車營運資格。

(三)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出租汽車行業的價格監管和計價器年審校驗管理工作。

(四)各巡遊出租汽車公司要督促駕駛員明碼標價並在車輛醒目位置張貼,向乘客做好解釋工作。

(五)出租車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各項出租車運營管理規定,加強內部管理,強化服務意識,自覺規範經營行為,不斷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三、執行時間

此通知自2024年8月7日零時起執行,各出租汽車駕駛員要利用間隔時間到相關部門將計價器調整到位。

湯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湯陰縣交通運輸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