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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交通運輸局關於注銷超過180天未年審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的公告
發布:張學鋒來源:湯陰縣交通運輸局時間: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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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交通運輸服務中心在安全生產日常監管服務中發現,道路貨物運輸車輛豫EQW777(黃牌)、豫EX538掛(黃牌)逾期180天未進行檢測審驗,已不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要求,且不具備安全生產運營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五十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配發《道路運輸證》的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情況、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交辦運〔2023〕 52 號)第三條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二)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拚裝、檢驗檢測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內)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裝備、設施設備等從事經營活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三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準(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等,下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準。

根據河南省綜合交通運輸管理服務平台係統提示,豫EQW777(黃牌)下次年審的日期應為2024年10月31日,豫EX538掛(黃牌)下次年審的日期應為2024年9月30日。此二車年審均超期180天以上、不具備安全生產運營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現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請相關道路運輸經營業戶在公示期內到湯陰縣便民服務中心三樓交通運輸窗口完善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我局將依法通過河南省綜合交通運輸管理服務平台注銷其《道路運輸證》和相關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如有疑義,公示期內,請致電湯陰縣交通運輸服務中心,聯係電話0372-6225611。

特此公告!                                                           

附件:超過180天未年審的貨運車輛信息明細表

2025年5月14日

逾期180天未年審貨運車輛信息明細表

業戶名稱

車輛牌照號

車牌顏色

道路運輸證號

任守山

豫EQW777

黃色

410523003581

任守山

豫EX538掛

黃色

41052300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