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一)凡持有湯陰縣戶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湯陰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農村6228元/人/年,城市8304元/人/年),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均可申請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家庭財產狀況應當符合以下情形: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家庭人均擁有現金、存款、商業保險、有價證券等金融性資產低於當地同期2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家庭成員名下無非居住類房屋(如商鋪、辦公樓、廠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
4.家庭成員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無房,或者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築麵積不高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人均住房建築麵積。住房包括產權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5.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船舶、大型農機具等大型機械,作為唯一謀生工具的小型經營性車輛、普通摩托車、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輛除外。
6.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含)。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情形。
(三)可以單獨提出申請低保情形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且家庭財產和收入符合低保規定的人員,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1.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3.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二、申請材料
1.申請及授權書;
2.城鄉居民低保申請表;
3.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的自查表;
4.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
5.殘疾證、重病醫療證明;
6.其他相關材料。
三、辦理時限
低保審核確認權限已下放到各鎮人民政府,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包含各鎮調查、審核及公示時間)。公示有異議或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至45個工作日。
四、收費依據
無收費。
五、線下辦理方式
1.辦理地址:各鎮便民服務大廳
2.工作時間:工作日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3.谘詢電話:縣民政局0372-6225255
鄉 鎮 | 辦公電話 |
城關鎮便民中心 | 6203325 |
韓莊鎮便民中心 | 6309609 |
白營鎮便民中心 | 6480859 |
古賢鎮便民中心 | 6311108 |
菜園鎮便民中心 | 6351070 |
任固鎮便民中心 | 6331007 |
五陵鎮便民中心 | 6431166 |
瓦崗鎮便民中心 | 6450606 |
伏道鎮便民中心 | 6412021 |
宜溝鎮辦公室 | 6371201 |
六、線上辦理方式
可微信登錄“河南救助通”小程序,注冊申請,補充完善家庭共同生活成員、贍養人信息等,並提交殘疾證、重病醫療證明等材料。
七、政策依據
1.河南省民政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的通知(豫民〔2022〕4號)
2.《河南省民政廳等16部門關於印發〈河南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的通知》(豫民〔2021〕5號)
3.《安陽市民政局關於推進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工作的實施意見》(安民文〔2021〕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