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 | 2025年12月22日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 發文機關 | 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字號 | 湯政辦〔2025〕9號 |
| 文件狀態 | 有效 | ||
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湯陰縣養老護理員人才激勵機製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政策解讀
湯政辦〔2025〕9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以養老護理員為重點的人才激勵機製,經縣政府同意,製定了《湯陰縣養老護理員人才激勵機製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5年11月27日
湯陰縣養老護理員人才激勵機製實施方案
(試行)
一、總則
(一)目的。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本縣養老護理員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特製定本激勵機製辦法,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促進養老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二)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縣依法登記注冊並運營的各類養老服務機構中,專職從事養老護理工作的人員 。
二、提升薪酬待遇
(一)崗位工資分級。根據養老護理員的職業技能等級,設立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護理員,崗位工資在基礎工資上每月增加10元;中級(四級)每月增加15元;高級(三級)每月增加20元;技師(二級)每月增加25元;高級技師(一級)每月增加30元。隨物價和行業發展,每3年對崗位工資進行評估和適當調整。
(二)工齡補貼。養老護理員在本縣同一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工作滿1年,給予每月5元的工齡補貼;滿2年,每月補貼10元;之後每多工作1年,每月工齡補貼在上一年基礎上增加5元 ,鼓勵護理員長期穩定服務。
(三)特殊護理補貼。對於負責照護失能、失智等特殊需求老年人的護理員發放特殊護理補貼,發放標準為每月10元,同時鼓勵護理員依托服務機構為周邊老年人提供專業養老服務,以體現對特殊護理工作的認可和補償。
三、助力職業發展
(一)培訓支持。縣級民政部門可采取購買第三方服務等形式,每年組織開展免費的養老護理員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護理技能、急救知識、心理學等方麵。對參加並完成相關學業或培訓的護理員,給予學費10%的補貼;對取得證書的護理員,給予學費15%的補貼。同時鼓勵養老服務機構與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合作,開展訂單式培養、在職學曆教育等。
(二)職業晉升通道。養老服務機構應建立清晰的職業晉升體係,護理員在滿足一定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服務質量要求後,可晉升為護理組長、護士長等管理崗位,享受相應管理崗位待遇。公辦養老機構每年從10名優秀護理員中選拔2名作為儲備管理人員,參加專門的管理培訓課程,為其職業發展提供上升空間。
(三)技能競賽獎勵。積極組織或鼓勵養老護理員參加國家、省、市、縣級養老護理職業技能競賽。定期舉辦縣級養老護理員技能比賽,對優秀選手授予榮譽證書和獎勵,推薦參加更高層級比賽。對在縣級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護理員,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獎勵;在市級及以上競賽中獲獎的,按照上級獎勵金額的10%給予配套獎勵,並在職業晉升、培訓機會等方麵優先考慮。
四、入職與留任獎勵
(一)入職獎勵。對於新入職且與本縣養老服務機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本科及以上、專科(高職)、中職院校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畢業生,分別給予一次性入職獎勵3000元、2000元、1000元,鼓勵專業人才投身養老護理行業。
(二)留任獎勵。養老護理員自2020年起在本縣同一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工作滿3年,每年給予一次性留任獎勵300元;在此基礎上,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獎勵相應增加100元,以此類推,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500元,增強護理員的職業歸屬感和穩定性。
五、榮譽與精神激勵
(一)評選表彰。在每年的重陽節開展“優秀養老護理員”評選活動,按照本縣養老護理員總數的10%評選出優秀護理員,由縣級民政部門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每人200元的獎勵,通過媒體宣傳優秀護理員的先進事跡,提高其社會知名度和職業榮譽感。
(二)優先權益。優秀養老護理員在子女就學、住房保障、醫療服務等方麵,享受本縣相關人才優惠政策或優先服務,如在子女入學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學位;申請保障性住房時,給予加分或優先配租等。
六、監督與評估
本辦法資金來源為“縣域養老服務體係創新試點項目”專項資金。縣級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定期對激勵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發放準確、及時。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規行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七、附則
(一)本辦法由湯陰縣民政局負責解釋和具體實施。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