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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土預公告〔2026〕2號 湯陰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發布:蔣鵬偉來源:自然資源局時間: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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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經研究,現就擬征收土地發布預公告如下:

一、征收範圍

擬征收土地位於金秋路以東、複興大道以南、扁鵲路以西、振興大道以北範圍內,涉及伏道鎮西官莊村等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二、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於實施工礦用地和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五)項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縣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或鄉(鎮)政府,對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麵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開展調查,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確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予以配合。

(二)開展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根據《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23〕66號)要求,縣人民政府將同步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四、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公告時間: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9日

特此公告。

2026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