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機構簡介:

湯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承擔著全縣就業創業、社會保障和人事人才等眾多民生職能。局機關內設股室11個,下轄5個二級機構。

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起草工作,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係,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係,統籌建立麵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製度,建立健全就業援助製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係;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完善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製度,編製全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製;貫徹實施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有關政策,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製,依據國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製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製度改革,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執行吸引留學人員來湯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製度;完善職業資格製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製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表彰獎勵製度,綜合管理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揚和縣直部門表揚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縣管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製;貫徹落實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縣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職責分工。縣委編辦根據用人單位編製餘缺和編製結構情況進行編製審核,核發機構編製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後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製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等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統籌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係統有關信息化建設和基層公共服務體係建設工作;牽頭負責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機關業務檔案、安全保密、安全生產、政務公開、督查督辦、行政管理服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輿情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和外事管理工作;協調全麵深化改革工作,組織實施“放管服”改革,牽頭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和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

(二)政策法規信訪股。統籌推進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係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普法宣傳和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等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課題調研,協調專家谘詢工作;負責局機關信訪工作,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係統信訪工作,承擔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負責群體性事件預警穩控及應急處理。

(三)規劃基金監督股。按規定權限組織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製草案工作,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製度;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全縣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製度;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管理,負責本係統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欺詐案件查處移送工作;承擔湯陰縣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規劃、計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勞動者公平就業;擬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係建設規劃,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係;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牽頭擬訂我縣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擬訂青年見習製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國(境)外相關人員(不含專家)來湯工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實施就業統計監測製度;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製度;貫徹執行勞務派遣機構準入管理製度,指導和監督對勞務派遣機構的管理。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等政策,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市場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安全生產管理;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體係,推動相關政策落實;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勞務協作和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相關政策,統籌指導全縣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和相關信息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製度,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職業技能鑒定和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製度,規範國家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管理;承擔縣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湯陰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湯陰縣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湯陰縣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社會保障股。統籌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全縣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指導落實職業年金政策、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和職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負責對全縣企業職工退休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標準和運行機製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方麵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審核、監督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落實情況。綜合管理全縣工傷保險工作;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定點醫療機構、康複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貫徹落實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指導規範全縣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協調涉及工傷認定工作的重大事項和疑難問題;做好工傷保險方麵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工作。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預防、調節、控製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方案,貫徹落實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基金使用辦法,負責統籌失業保險的管理及對全縣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指導、監督和考核。

(六)事業單位管理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引進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湯工作或定居政策;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流動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拔、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縣直單位人員流動、調配事宜;按規定承辦大中專畢業生接收事宜;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製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辦相關人事管理備案事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擬訂並完善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承擔部分縣管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落實國家、省有關表彰獎勵政策;協助開展縣級表彰獎勵活動;承辦縣向市、省、國家推薦受表彰單位、個人的資格初步審核工作,承擔榮譽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對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開展幫扶。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稱股)。綜合管理職稱工作;貫徹落實深化職稱製度改革和職稱分類評價標準,負責部分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管理和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初級和部分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負責中、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審查申報;負責事業單位職稱評審計劃備案管理;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負責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負責聯係和服務專家工作;落實博士後與留學回國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博士後學術交流、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優秀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承擔湯陰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工資福利股。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和動態調整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

(九)勞動保障監察股。貫徹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製,推進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製度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指導和調控政策,宣傳貫徹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對破產改製的國有企業職工經濟補償金進行審核,指導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國家工時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關製度規定;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企業政策性安置人員政策;貫徹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製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協調跨區域的重大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全縣有重大影響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社會公布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信用等級評價;承擔湯陰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調解仲裁管理股。負責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組織、基礎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協調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湯陰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黨建辦公室。負責本係統黨建、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創建、幹部教育培訓和群團工作。

辦公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人民路83號湯陰縣人社局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聯係方式:0372-6213193

負責人姓名:郝青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