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職能:
(一)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誌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誌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四)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誌審批。
(五)貫徹落實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誌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的有關指示,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誌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係統的文秘工作;負責來信來電來函的接收、呈簽、轉辦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保密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八)負責全縣政務信息采編和分析;指導協調全縣政府係統信息工作。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和全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製定全縣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製度,指導下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各鎮政府值班工作。
(十三)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縣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縣政府委托,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
(十四)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工作機製,推動監管創新,全麵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上級授權的地方金融行業的監管,規範經營範圍,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加強防控金融風險,提升防控風險能力。
(十五)承擔全縣口岸建設管理和運行協調工作;擬訂全縣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審查報批、建設運行協調工作;負責“單一窗口”建設的管理、協調工作;推進實現貿易便利化的通關環境建設,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秘書室、公文室、政務公開辦公室、信息調研室(新聞聯絡股)、綜合股、後勤保障股、目標管理股、政策法規室、行政複議應訴室、行政財務室、黨建室、金融工作股(非法金融防範和處置股)、湯陰縣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離退休幹部工作股。
辦公地址:湯陰縣人民路中段52號政府院內。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00-12:00:00 下午: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8:00:00-12:00:00 下午:14:30:00-17:30:00
聯係方式:0372-6213151
負責人姓名:仝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