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湯陰縣水利局是縣政府職能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前身湯陰縣水務局成立於1957年元月,2019年1月改名為湯陰縣水利局;內設股室8個,下設二級機構3個。
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利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縣水利戰略規劃。起草有關全縣水利行業管理辦法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組織編製、審查、申報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河庫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製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製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製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製定上級下達的水利資金建設規劃並負責項目實施及監督管理;組織編製、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負責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
(五)負責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編製並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複,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係連通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指導、實施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指導水文工作,組織統計水資源信息,開展水資源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預警工作,承擔水能資源調查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節約用水規劃、節水行動方案並監督實施,製定有關用水、節水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製、用水效率控製、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等製度,組織、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灌區、河流、水庫及灘地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指導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調度工作,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水利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控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
(八)負責湯陰縣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工程運行管理和後續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和措施;擬訂南水北調年度供水計劃、水量調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行管理、水費征繳,組織開展後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的建設與改造;指導、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指導水利扶貧工作;負責農村水能源開發,指導小水電改造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水利移民有關政策、措施、方法,編製移民規劃、計劃;指導、實施移民搬遷、安置驗收和後期扶持工作;管理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二)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並處理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農村水電站等水利工程運行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督和檢查工作。
(十三) 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編製重要河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股室:辦公室、財務股、工程管理股(水旱災害防禦股)、農村水利水電股(飲水安全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股(湯陰縣節約用水辦公室、審批服務股)、規劃計劃股(質監站)、南水北調和移民股(水土保持股)、河長製工作股。
二級機構:湯陰縣南水北調工程運行保障中心、湯陰縣水資源事務中心、湯陰縣水利保障服務中心。
辦公地址:湯陰縣政通中路33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聯係方式:0372-6213493
負責人姓名:王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