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湯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縣政府職能部門,成立於1979年3月,其前身為湯陰縣基本建設委員會, 2019年1月定名為湯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主管全縣住房、建築市場、燃氣市場的監督管理,市政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等工作。
機關職能:
(一)負責全縣城鎮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工作。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編製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和縣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貫徹落實省、市各類棚戶區改造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保障性住房資產監管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縣住房製度改革和住房發展工作。組織研究全縣住房發展方麵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住房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全縣住房建設、發展和住房製度改革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縣房地產市場、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麵的規章製度並監督實施。擬訂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配套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麵積管理、房地產中介管理、物業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製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工作。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製度並組織實施。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製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製度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製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外出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全縣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及管理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全縣曆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製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建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規範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全縣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工作。擬訂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行業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製度和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勘察設計企業市場行為。組織實施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全縣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指導城市修補和生態修複。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組織全縣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審定、編製和推廣。
(七)負責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係。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製度。監督實施各類工程建設標準。擬訂工程造價管理製度,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監督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活動。監管工程造價谘詢企業和造價工程師執業行為。
(八)負責市政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立項後的國家、省、市、縣重點建設項目中的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縣區河塘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的製定與實施,並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指導城市綜合交通、城市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規劃和建設。
(九)負責城市公用事業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公用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汙水處理、燃氣、熱力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集中供熱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市管網輸水工作。
(十)負責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村鎮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村鎮體係建設和鄉(鎮)、村莊建設;組織指導村鎮建設各類試點和中心鎮、重點鎮建設工作。指導曆史文化名鎮(村)保護利用、傳統村落申報和保護發展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的規劃、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節能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擬訂發展應用新型牆體材料規劃、製度,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應用。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湯陰縣交通運輸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城市公共交通整體規劃有效銜接。
2.與縣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鎮燃氣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管,城鎮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由縣應急管理局管理。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及住建係統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人事、紀檢、法規、信息、安全、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和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重點工作調研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財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市政管理股。擬訂全縣市政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行業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市政工程建設、市政設施維護與管理、市政工程設計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點風景名勝區的建設與保護工作;負責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和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及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審批工作。
(三)建築與房地產管理股(定額管理股)。擬訂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製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風險管理的政策、製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外出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城建檔案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建築工程技術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工作。
監督實施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標準定額、工程造價的政策;指導全縣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認定和推廣應用;監督實施各類工程建設標準;監督實施工程建設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製度;製訂全縣工程造價管理製度,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公用事業股(住房保障股)。擬訂全縣公用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行業管理辦法;負責貫徹落實公用事業行業政策及技術標準;負責城市公用事業行業的建設及運行管理、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準備、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汙水處理、燃氣、熱力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與設施改動審批;負責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工作;負責全縣公用事業單位資質申報管理工作。
擬訂住房保障的製度並監督實施;研究住房保障發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係;編製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各類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標準製定、性質認定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住房保障項目審查,監督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進度;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實施監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後期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縣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保障性住房資產監管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五)村鎮建設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村鎮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村鎮體係建設和鄉(鎮)、村莊建設;組織指導村鎮建設各類試點和中心鎮、重點鎮建設工作;指導曆史文化名鎮(村)保護利用、傳統村落申報和保護發展工作。
(六)審批服務股。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行政審批製度的方針政策,負責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及深化“放管服”工作;組織製定行政許可、公共服務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的服務指南、審查標準;負責審批服務窗口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審批服務項目統計上報、信息公開、資料歸檔工作。
辦公地址:湯陰縣人民大道25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聯係方式:0372-6225579
負責人姓名:仝振宇